健检看漏恶性胸腺瘤 法院判医师赔521万
一位旅居美国的顾姓建筑师,四年前回台湾到一家知名诊所做健检,当时医师却没发现他的X光片有异常,直到过了两年后,这名建筑师已经是恶性胸腺瘤的末期,他因此气得告上法院求偿,现在法院认定医师的确有疏失,判决这家诊所和医师要赔偿新台币521万。
专业的仪器设备,外观看起来舒适又明亮,位在台北市精华地段的知名医院,曾是许多政商名流的首选,为了更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一名旅美的顾姓建筑师,96年时回台到医院做健康检查,但诊所却没查出他的胸部X光有异常,两年后,他因为发烧到医院就诊,才发现罹患胸腺瘤末期,存活率只剩百分之25。
医院公关组组长孙平社表示,「因为胸腺瘤,它是位在大动脉跟心脏重叠的地方,在放射科一般来讲,是不容易判读出来的」,医院则认为只凭一张X光片,根本没办法判读,而胸腺瘤也必须透过手术及病理切片,才能够诊断出病因,不过调阅当时病患的X光片,台北地院判决认定,诊所确实有疏失,医生和诊所须连带赔偿新台币521万元。现代人越来越注重保健,民众在健检前,除了审慎评估各家医院外,健检后一定要索取病历资料,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