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恶梦/美魔女隆乳造成乳腺炎 整形名医判赔20万元

台中一名女子隆乳造成乳腺炎,对整形名医王慰慈提告胜诉高院判决医师需赔偿20万元。(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小心整形却整到「走钟」,台中一名游姓女子先在风尚诊所进行两次隆乳手术,却仍对乳房不满意,最后找到整形名医王慰慈,由他在另外一间连锁诊所进行第三次隆乳手术后,却发烧过敏,更惨的是,乳房大小不一,身材变形王姓医师却说「是正常的」,她改赴另一家医院检查,才得知左乳已并发乳腺炎,怒告王姓医师索赔80万元,台中地院一审认为游女无法举证手术过失,判决游女败诉,但案子到了二审大逆转,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王姓医师与诊所没有告知手术风险,手术记录病历草率简略改判王姓医师应赔偿20万元。

判决书指出,游女指控说,她在这家美容诊所已进行两次「自体脂肪注射移植」的隆乳手术,她认为效果不彰,希望能植入盐水袋,诊所人员却不断鼓吹她进行第三度的「自体脂肪注射移植」隆乳手术,游女担心自己大腿脂肪已抽光,没有多余脂肪可隆乳,王姓医师却说,可再抽取大腿后方靠近臀部的脂肪,游女担心自己大腿的脂肪不够,王姓医师并未用脂肪测量仪器详细评估,仅用尺规对她的大腿稍微测量一下,就说可以,还说若大腿内侧脂肪不足,会再抽取大腿后方靠近臀部处之脂肪。

没想到手术完成后,她连续过敏发烧达2个星期,更糟的是,左右两乳大小不一。游女5月回诊3次,却没有获得积极治疗,到了同年7月5日,她觉得左乳愈来愈不对劲,王姓医师却说「是正常的」,是右乳隆乳没有效果,建议3个月后针对右乳再动一次隆乳手术,改善左乳大、右乳小的问题,她的不适症状持续到7月底,改赴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检查,才得知手术不当造成感染又延误治疗,左乳已并发乳腺炎。

整形效果不佳,还带来一连串医疗痛苦,游女索赔3次隆乳费用35万元、乳房重建费20万元,以及术后照顾费用5万元、精神慰抚金20万元,总计80万元。

王姓医师答辩说,游女控告他过失伤害罪获得不起诉处分,前两次隆乳手术是该诊所另一位医师做的,他只做第三次隆乳手术,游女的感染等症状与手术无关,手术并无过失,鉴定报告书也无法证明感染与手术有因果关系。台中地院认为,手术有感染风险,一般人都能预见,王姓医师并无违反医疗常规之处,纵使发生感染,也不能认定是手术过失,游女无法举证手术过失之处,判决游女败诉,王姓医师不用赔偿。

游女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看法却与一审不同,台中高分院认为,医疗美容如非必要的治疗,医疗机构或医师应告知风险,不得将医疗美容当成商品任由医护人员推销,让病患欠缺并发症的风险资讯而下决定,承受并发症的风险,诊所与王姓医师在手术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相关手术纪录、病历资料草率简略,违反医疗伦理撤销原判,改判王姓医师应赔偿20万元,判决出炉后,记者致电诊所,服务人员只说王姓医师没有上班,也不知道该找谁回应便挂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