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利菁打胎盘素 医罚5百万换缓起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艺人利菁非法注射胎盘素的潘姓妇产科医师,台北地检署查出他从95年起就帮病患施打禁药全案3日侦结,依贩卖禁药罪嫌将他缓起诉1年,并应于缓起诉处分确定后5个月内,向国库支付500万元。

利菁于99年9月间传出因注射胎盘素过敏送医,利菁当时曾赴卫生局说明及出庭作证,表示她是到潘姓医师开设的妇产科诊所施打。检警今年3月31日发动搜索,查扣病历53本、进出货明细表、胎盘素等针剂83支,现场并查获没有医师资格的张姓医护员自称医师,为病患进行飞梭雷射光纤雷射治疗。

起诉书指出,潘医明知胎盘素等针剂未经卫生署核准,却擅自输入,从95年起在诊所内以每针新台币1000元的价格贩售病患,并以注入点滴方式施打,总计获利496万3000元。

检察官审酌2人并无前科,犯后态度良好,依违反药事法的贩卖禁药罪嫌将潘医缓起诉1年,应于缓起诉处分确定后5个月内,向国库支付500万元;张姓医护员则依违反医师法予以缓起诉1年,应于缓起诉处分确定后3个月内,向国库支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