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名医林政诚用禁药 罚千万缓起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整形名医林政诚被检举涉嫌以更换胶囊外壳,制造禁药「卡卡胶囊」、「乐消脂胶囊」,调剂供求诊病患服用,触犯药事法,今年5月间遭检调搜索约谈,台北地检署25日侦查终结,对他做出缓起诉处分2年,缓起诉处分确定后1年内要支付国库1千万元。

这个金额创下侦办药事法案史上最高纪录,林政诚说,这只是地检处的缓起诉,他将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起诉书指出,林政诚是台北市汀洲路「美美潘朵拉诊所」的执业医师调查发现,他明知某药品公司贩售的两样减肥药品内含行政院卫生署公告,具有较高心血管疾病安全疑虑的禁药成分,但仍在去年底涉嫌以每颗新台币6到7元的低价购入超过3万颗「卡卡胶囊」、「乐消脂胶囊」。为避免查缉,又涉嫌在今年初更换胶囊外壳供求诊病患服用。

检方接获检举后,今年5月25日发动侦查行动,在诊所查扣逾3700颗胶囊,在林的住处查扣内含Sibutramine(西布曲明)成分的蓝色胶囊逾3万颗。侦办期间,林坦承犯行。检方审酌他没有前科,自白犯罪并深知悔悟,将他依违反药事法缓起诉2年,并应于缓起诉处分确定后1年内,向国库支付1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