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原肥皂」非法生产手工皂 缴公库1千万换缓起诉3年

阿原肥皂去年遭新北卫生局查缉。(图/资料照,下同)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知名手工肥皂品牌「阿原肥皂」遭员工爆料工厂营业登记证,去年9月20日新北市府卫生局会同市调处,兵分三路到金山工作室、心平安园区,查封成品半成品共43.8吨及机具设备士林地检署侦结,依违反《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处分负责人江荣原与胞弟江荣泉生产制造处蔡姓经理、阿原公司缓起诉3年,须向公库支付50万元至800万元不等款项

检方侦查,阿原公司原登记在领有工厂登记之红树林厂,但2015年2月间办理歇业后,竟将生产重心转移至为登记之金山厂,生产完手工皂皂砖后,再送往位于新北市淡水区之心平安园区切割,最后贴膜盖印,贴上注记品成分、工厂号等不实标签。江荣原等人侦讯时均供称,红树林厂歇业后,虽然金山厂及心平安园区因不符土地分区使用规定无法申请工厂登记,但因为很喜欢那里的环境,好山好水,做肥皂心情也会好,才会转移生产重心。

检方认为,被告江荣原、江荣泉及蔡姓经理、阿原公司侦查过程中均坦承犯行,犯后态度非劣,不过自2015年2月起至遭查获为止,贩售手工皂之毛利为300多万元,金额非寡,而阿原肥皂占有相当市占率,品牌于国人心中名气甚高,均因信赖品牌价值,相信经营者诚信,故愿意购买产品,然被告等人未能爱惜羽翼,选择非法之处所生产、制造手工皂,漠视法令规范,因此依违反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处分江男等人均缓起诉3年,江荣原须支付800万元、江荣泉100万元、蔡姓经理与阿原公司各50万元款项。

另「阿原抹草皂」、「阿原清肌玉肤皂」、「阿原左手香皂」、与「阿原苦瓜皂」4款肥皂,被新北市府卫生局验出含有水杨酸部分,江男等人均辩称,因这些商品使用冬青油,与氢氧化钠产生化学反应后,可能解离出水杨酸。检方指出,搜索时未扣得水杨酸,且也没有向上游购买水杨酸之进货凭证,再加上经询问专家证人,也证实确有此事,因此认定此部份罪证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