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冲马路「肉身挡公车」 获缓起诉须向国库缴1万
新北市三峡区一名刘姓男子去年(2015)11月18日上午7点错过一辆916公车,心急之下竟然跑到马路中央,肉身阻挡公车前,司机认为已经离站就不停,两人大吵,最后还闹上警局,此举已经触犯了强制罪,新北地检署日前认定他已经认罪,处以缓起诉,不过还是得向国库缴1万元。
刘姓男子去年11月18日上午7点多,在三树路222巷口看到对向的916公车,急忙想要上车,但当时公车已经离开姑娘庙站,开进内侧车道,没想到他竟然跑到马路中间,挥手示意没获回应,还用肉身挡在车前面,就是不走,认为司机没靠站,「害我搭不到车!」这一挡就是20分钟,但司机说,「公司离站本来就不能停了。」
刘男还报警处理,连客运公司也派人过来关心,但此举已经触犯强制罪,新北地检认为他坦承犯行,而且司机同意检方的缓起诉,又考量刘的素行良好,只是因为一时情绪激动才会犯案,已经予以缓起诉,不过要向国库付1万元。还是提醒民众,随意冲上马路拦车的行为,真的非常危险,不要以身试法,以免酿成更大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