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渔工纳入劳基法 渔民抗议啦!劳委会不愿让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油价涨、渔获少,台湾渔民苦哈哈,现在外籍渔工纳入劳基法人事费用将大增,引起宜兰县苏澳渔民大反弹,串连全国渔民2000千人27日到劳委会陈情,要求劳委会取消规定。但劳委会认为依国际劳工公约,外籍渔工与本籍船员享有均等机会待遇,对于渔民的要求,仅表示将配合农委会检讨评估后,透过劳、资、学、政对话机制讨论产生共识

渔民团体表示,渔业缺渔工,要请外劳,但油价猛涨,成本增加,鱼价却下跌,渔民快生存不下去,又要把外籍渔工纳入劳基法,人事负担增加,渔民怎么受得了?

渔船主表示,过去聘请1名外劳渔工1个月最多只有8000多元工资,如今要符合法定基本工资,加上还要负担近2000元的劳健保费,1个月1名外劳渔工要增加约1万2000元的人事成本,若船上需要10名工人,1个月就要增加12万元的负担,政府应让外劳渔工的工资回归自由市场机制。

劳委会则表示,外籍渔工在我国工作消费水准跟本国渔工一样,所以工资受到基本工资的保障十分合理。再依国际劳工公约规范,对谋职移民者(以受雇为目的而移入之他国人),包括报酬事项的待遇,不得低于其本国国民,也禁止在职业方面机会均等与待遇平等存在歧视。

从事海上作业的渔民,工作环境较有危险性特殊性,因此依照劳工保险条例规定,凡受雇从事渔业生产的劳工,无论是本国籍外国籍,均应由雇主为其办理参加劳保,以确保海上作业渔民都能享有劳保的保障。

为了确保外籍渔工享有与本国劳工同等的劳保保障,劳委会也要呼吁雇用外籍渔工的雇主,还是应该要依规定为劳工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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