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大楼健身房「漏水」害客人滑倒受伤 法院判赔17万

101大楼。(资料照片)

经营衣饰店的陈姓男子2020年到101大楼的健身房运动,但行经健身房之通道时,因地板有水渍,现场未摆设地板湿滑之告示牌,害他跌倒受伤,他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业者赔偿17万608元。(本报资料照片)

经营衣饰店的陈姓男子2020年到101大楼的健身房运动,但行经健身房之通道时,因地板有水渍,现场未摆设地板湿滑之告示牌,害他跌倒受伤,他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认定业者有疏失,判决须赔偿精神慰抚金及医疗费等共17万608元。可上诉。

陈男说,他是该健身房的会员,但在2020年6月1日行经健身房之通道时滑倒,下背与骨盆挫伤、左手肘挫伤,及左膝盖与脚踝挫伤,隔天呕吐晕眩无法入睡,业者多次放任其场地有漏水之现象,显系出于过失所造成之损害。

陈说,该健身房的场地漏水已非首见,同年6月2日健身房人员还拿了3个桶子去接水,业者明显未依规定进行每小时定期巡视,须赔偿他医疗费用、额外医疗材料及营养品、交通费用、不能工作损失、精神慰抚金及1倍惩罚性赔偿金。

业者表示,2020年6月1日健身房地板残留水渍之原因为101大楼所属及负责修缮之消防排烟风管漏水,且隐于天花板之内,无法由风口外观即得知内部管线有漏水之情况,实难事先预见且采取防范措施。

业者解释,平时有注意地板有湿滑、漏水问题,并以小时为单位,定时安排人员巡视,又陈男本次跌倒之处,非证人指称常看见水渍之处,公司应无过失。

台北地院佐以监视器画面,认定案发当时,走廊地板上已有不规则形状蓝紫色闪烁光影存在,显见于当时地板上已有水渍,但未见健身房人员有至现场巡视、检查,判决业者须赔偿17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