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妇厨房滑倒断脊椎…控「楼上漏水害的」 求偿533万判赔11万

陈妇2017年12月在厨房滑倒摔断脊椎,怒控「楼上漏水害的」求偿533万,建筑师公会鉴定后,发现6年前就注定这场悲剧。(示意图,非新闻当事房屋/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北市陈姓妇人于2017年12月20日在厨房踩到积水摔断胸椎,经治疗后仍有剧烈疼痛生活需他人协助;家属主张家中自11月间,就因楼上先前施工漏水,导致陈妇误踩积水滑倒,依医药、看护、精神抚慰等费用,向楼上邻居求偿533万7367元,北院日前判楼上屋主应赔陈妇11万2070元。

住7楼的陈妇表示,家中因8楼漏水,导致厨房、阳台主卧室都有渗水,不仅墙壁剥落、屋内更时常有积水,害她在厨房滑倒摔断胸椎,至今仍留有严重后遗症

但8楼屋主表示,2012、2013年间因9楼漏水,楼下邻居家中都有渗水,陈妇家里会漏水,不见得是8楼害的,且7楼在2018年1月就不再漏水,而8楼在2011年后就没再装修,显见7楼漏水并不是8楼施工造成,另外,本栋屋龄超过40年,漏水也可能只是自然老化结果,主张陈妇跌倒与8楼无关。

北院审理时,请建筑师公会现场会勘,查出8楼于2011年施工时,破坏到消防设备侦测器管线保护管,却未做妥善处理,才会造成7楼2017年时漏水,其中也包含了房屋老化的原因

法官采信建筑师公会报告,认为陈妇因医疗、复健、看护、交通、精神抚慰金损失共37万3567元,但陈妇滑倒应自负7成责任,判8楼屋主应赔11万2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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