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原总经理助理张城受贿3418万 获刑13年

(原标题贵州茅台总经理助理张城受贿罪被判13年)

新华社贵阳11月27日消息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张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初至2019年3月,被告人张城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接基酒供应业务、基酒价格调整、基酒赊销、白酒外包装材料采购、货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18.76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张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其受贿所得赃款已追缴1398.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城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积极配合追缴部分赃款,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应予从轻处罚。法院遂对被告人张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两百万元,对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城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