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签性爱保密协议 小三泄漏判赔50万

名医签性爱保密协议 小三泄漏判赔50万。(示意图/shutterstock)

已婚的施姓牙科名医,与林姓女子发生婚外情,施因林一再以公开2人婚外情要胁金钱,双方签下保密协议,施交付林30万元「封口费」,要求不得将2人性交易、婚外情外泄,但事隔3个月,林找「外遇诉讼专家」出面要求修改协议,施因发现「专家」知悉保密协议内容,不满林违约泄漏,提告要求林返还30万元并赔偿1000万惩罚性违约金。台北地院判决林女返还及赔偿施男共50万元,可上诉。

施姓名医主张,林女明知他已婚,仍多次与他发生性关系,进而以他为知名牙医诊所负责人,借口公开2人婚外情要胁,欲索求巨额金钱,经双方多次协商,他最后只好同意给付林女30万元,但条件是林女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双方2019年12月7日签下协议,约定「双方曾经为性交易、交往及发生性行为等相关一切情事,均应为保密,不得泄漏予任何第三人,包括以口头、书面、照片、影片或其他各种方式为直接、间接或影射2人发生性行为时间、地点、过程及方式等相关概要或细节」。

施男指出,双方约定若女方违反协议,将婚外情一事外泄,应返还男方30万元并赔偿1000万元惩罚性违约金。去年3月20日,他接到简姓男子来电指称知悉2人曾发生性行为,要求他须重新签约,遭他拒绝。

去年4月10日,他再收到简男简讯称「我在台南有个案子,是医师娘要拿两百万给小三,请小三离开,很讽刺吧」、「麻烦您,为自己所为行为负责,这两个女人,现在的纠纷,都是谁造成的」,之后,他从与简男通话中,发现简承认看过保密协议书内容,认为林女已将协议约定应保密事项泄漏他人,提告请求林女须依约返还30万元及赔偿1000万元惩罚性违约金。

林女反驳,协议内容有许多不平等条款,她请自称专业协商的简男代为与施洽谈重新签订并修改协议,她没有提供协议书给简,仅告知简欲更改协议书不公平条款,具体内容并未泄漏,至于简如何与施洽谈协商,是简的专业范围,更何况有时为达协商目的,会有夸大不实,或臆测言语,且简称处理过程会全程保密,强调没有泄漏保密事项。事后施妻还拿协议告她通奸、侵害配偶权。

简男则证称,他没看到协议内容,林女只有口述要他协助修改条件。但法官依据施男提供他与简的对话录音,认定林女确将保密事项泄漏简男,须返还施男30万元,至于施男要求1000万惩罚性违约金,金额过高,减为20万元,判决林女要返还及赔偿施男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