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楼老板婚外情与越女产子 正宫抢珠宝、房子获赔55万

越南女与银楼老板婚外情产下1子,士林地院判决小三须赔偿正宫55万精神慰抚金。(图:本报资料照)

蔡姓银楼老板2017年间因买卖黄金结识陈姓越南女子,隔年2人产下1子,谢姓正宫去年在户口名簿上发现结褵35年的枕边人,竟瞒着她与越南女共同生活,随即带2个儿子新北市银楼,将店内黄金、首饰抢夺一空,并将房子变卖、过户到2个儿子名下,又向越南女子求偿100万,士林地院审结,认越南女侵害谢女配偶权,依侵权行为须赔偿55万元慰抚金。

国小肄业的陈姓越南女,常介绍同乡蔡男经营银楼买黄金,还经营脸书粉丝团,两人进而展开交往,2018年间产下1子,越南女更登堂入室,将私生子登记在蔡男户口名下,稳坐老板娘地位

谢姓正宫早在1983年间与蔡男结婚,两人婚后育有2子,不料结缡35年后,枕边人竟找越南女产子,每月给5万元,气得糟糠之妻带着2子到新北市板桥,将银楼所有珠宝、黄金和金饰抢夺一空,并蔡男的房子卖出变现,或移转登记给予2子,控告陈女侵害配偶权。

但越南及陈女也不甘示弱,声称不知道蔡男已婚,曾问他「老婆在不在」,蔡回答:「人不在」,她因是越南人心想私事敏感话题,没有再进一步询问,并不了解「不在」的意思,所以才开始交往,主张不知道蔡男有配偶,不须赔偿。

不过法官认为,越南女询问「老婆在不在」,代表预想蔡可能是有配偶之人,不能排除越南女已知,大可在发生性关系前,再次询问或是检视身分证件,借以求证,而越南女却舍弃不为,容任通奸结果发生,且坦承「外遇」产子,已侵犯正宫的配偶权,应依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