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代理教师寒暑假到校修正规定 黄伟哲宣布比照正式教师办理

▲台南市长黄伟哲主动宣布,为健全师资结构、保障代理教师权益,自113学年度起,代理教师寒暑假出勤,将比照正式教师,依教师请假规则第12条办理。(图/示意图,记者林东良翻摄)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针对各界关心的台南市代理教师寒暑假出勤议题,市长黄伟哲主动宣布,为健全师资结构、保障代理教师权益,自113学年度起,代理教师寒暑假出勤,将比照正式教师,依教师请假规则第12条办理。

教育局将尽速修正南市市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出勤实施要点,并于113年8月1日起实施。

教育局表示,基于核实给薪及满足学生照顾需求,目前112学年度代理教师寒暑假到校之规定,系依「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16-2条第2项规定办理。在实施过程中,教育局广泛搜集各校校长及相关团体意见后,并根据实情适时调整规定,以平衡校务需求及教师权益。

教育局指出,已着手修正教师出勤实施要点,以利113学年度起聘的代理教师能依照上开规定办理。因此自113学年度起,未兼任行政职务代理教师将比照未兼任行政职务正式教师,于学生寒暑假期间,除返校服务、进修研究及配合灾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

教育局补充说明,基于完整一学年度聘期之进用规定,新(续)聘之代理教师,自2024年8月1日开始适用新规定,惟遇有返校服务、进修研究等专业发展活动及灾害防救之需求时,仍需配合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