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特教班师生比不一致 教育部修正办法统一制定
各级学校特教班师生比各县市不一致,教育部修正办法统一制定。国小教室示意图。(本报资料照/杜宜谙摄)
现行高中以下学校分散式资源班及巡回辅导班的班级学生或幼儿数,并无一致规范,导致各县市政府规定不一,衍生部分县市师生过高情形,影响特殊教育服务品质,为此教育部3日公告已修正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特殊教育班班级与专责单位设置及人员进用办法」,将各级学校特教师生比列出规范比例,避免增加教师负担。
教育部本次修正办法的重点,在于将班级学生或幼儿人数上限统一由中央主管机关订定,并考量分散式资源班及巡回辅导班各教育阶段之学习总节数、教师基本授课节数、分组模式及服务方式等不同因素,明定不同之师生比,并采分年改善,逐步调降师生比。
教育部说明,国小及国中教育阶段,特教教师则以直接对学生进行学科或特需课程教学为主,然因国小与国中教师基本授课节数规定不同,且各课程学生分组情形也不同,因此规范其师生比分别为国小教育阶段1:10,国中教育阶段1:8;至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特教教师其直接教学以特殊需求领域课程为主,较少进行学科直接教学,因此规范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师生比为1:15。
教育部提到,本次办法调降师生比后,全国学前教育阶段约需增置1000多名教师,国小阶段约需增置约900多名教师,国中阶段约需增置450多名教师,高级中等学校阶段约200名教师。
因此,教育部同步评估每年特殊教育教师师资培育量,于办法中订定最晚应达成各该师生比的时间,国小、国中及高中预定117年8月1日达成,幼儿园预定120年8月1日达成。
另为协助各县市政府达成降低师生比之目标,教育部说,已拟具配套措施,包含逐年增加特殊教育教师培育量、协助各县市政府优先调降师生比较高之学校、逐年全面降低师生比,并将办理情形纳入一般性补助款考核,督导地方政府落实,及专案核予奖励补助款,奖励达成规定之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