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校園安檢新制 各校修正辦法後上路
新北市国中生遭同校学生以弹簧刀割颈致死,外界关心校园违禁品的检查与处置。示意图/ingimage
新北割颈案后,教育部1月密集召开会议讨论校园安全相关办法,并于昨日公告新版「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针对校园安全检查与违禁品处置,新版注意事项具体列出检查情境以及进行方式,明定保护管束期间学生经讨论后列入「特定身份」学生,有危害生命之虞的弹簧刀等刀械也纳入违禁品。教育部表示,各校参考新制后可修正校内办法,据以实施。
新北市国中生遭同校学生以弹簧刀割颈致死,外界关心校园违禁品的检查与处置,历经2次校园安全咨询会议、5次「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工作小组会议,在教育部及22县市政府教育局处代表及专家学者、教团的讨论之下,教育部于昨日公告新版注意事项,其中第29、30、31点便是修正后的校园安全检查相关办法。
第29点是对校园安全检查的限制,过去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自主权与人格发展权,搜查学生身体及私人物品只能在有相当理由、有紧急危害等特定情况下进行。新版规定具体列出可执行校园安全检查的情境,像是「特定身分」学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体之虞的情况,「特定身分」指的是保护管束期间或有偏差行为且具危害他人可能者,由学校校园安全检查会议审议认定。其他学生涉嫌犯罪或携带违禁品,学校接获通报后经校长、教师或家长代表讨论,也可进行检查。
第30点明定校园安全检查的进行方式,过去学校在有合理怀疑的必要情况下,需有2位以上的家长会代表、学生会干部或教师陪同检查。在新版注意事项中,教育部有新订「校园安全检查操作手册」,且在必要的校园安全检查中,学校指定2位以上人员进行检查,并依学生意愿决定是否需要陪同,而在他人生命、身体有遭受紧急危害之虞时,不需要陪同人员。
教育部日前说明, 「校园安全检查操作手册」内容包含4大部分,分别为校园安全检查规范订定说明、校园安全检查作业及流程、权益说明及注意项目、校园安全检查设备及场所,盼能透过订定手册,保障学生权益,并使校园安全检查机制更加明确。
第31点是关于违法或违禁物品的处理,教育部修正说明指出,鉴于部分刀械(如弹簧刀)虽然没有列在旧版规定所依循的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仍有危害他人生命、身体之虞,所以增列「有危害他人生命、身体之虞之刀械」为违禁品。
教育部表示,已发布新版注意事项及校园安全检查操作手册,并函发各县市政府。后续将由各校参考注意事项及手册,依各校校内程序,修正该校「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及「校园安全检查规定」,据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