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解散6私校 私校杠教育部「不能知法玩法」

华济永安高中董事郭怜兰(左至右)、大同商职董事长朱钦姈、益新工商执行长黄揆元质疑教育部。(廖素慧摄)

大同商职等3私校偕同律师开记者会摃教育部。(廖素慧摄)

嘉义大同商职、云林县益新工商、台南市华济永安高级中学等3校,30日齐轰教育部解散6所私校有行政瑕疵,大同商职董事长朱钦姈表示,教育部不能知法玩法,6月依《私校法》解散6校,本月18日改用《退场条例》,原本打算賸余财产近6000万元现金及校产将捐赠他校,被临时喊卡。

教育部日前召开私校退场审议会后,以《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解散嘉义大同商职、花莲国光商工、屏东志成商工、云林益新工商、台南华济永安高中以及高雄高美医专等6所私校,大同商职、益新工商、华济永安高中等3校高层偕同律师杨英杰开记者会。

杨英杰表示,教育部今年6月8日以《私立学校法》第72条第2项勒令嘉义大同商职等6校解散,但12月18日又匆匆改依《退场条例》第21条勒令6校解散,行政程序充满瑕疵以及不合理,6校将提起行政救济。

朱钦姈说,教育部6月8日用《私校法》命令6校解散,本月18日改用《退场条例》,用2项法律来朝令夕改,是有何依据?

朱钦姈还说,大同商职依《私校法》办理清算,清算后賸余财产可依法人捐助章程捐赠给私立学校或办理教育、社会福利事业之财团法人,大同商职清算程序也走到最后阶段,董事会已决议将賸余财产近6000万元现金及校产捐赠给其他私立学校,教育部却临时喊卡,要这笔财产一定捐给退场基金,非常不公平。

杨英杰说,教育部18日召开审议会的过程非常粗糙,会后立即改依《退场条例》解散6校,则賸余财产要捐给退场基金或公立学校、政府,不动产捐给政府,大同商职原本依私校法可捐给其他私校,教育部却临时变更改用退场条例,作法充满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