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所私校兼开补习班 教育部拟修法禁止

目前全国有12所私立学校附设补习班,造成学校、补习班的功能混淆。教育部今表示,已提出修改《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禁止学校开设补习班,一旦立法院完成修法,既有学校设立的补习班,也要在5年内停办。

台中市私立葳格高中去年获准成立「葳格文理短期补习班」,但上周五段考后,有高二生发现,「段考数学题目在补习班都考过了」,引发争议。学校解释「只是题型雷同,并未泄题」,不过昨天仍然让所有高二生重考数学,依2次成绩择优登录。

教育部终身教育司长黄月丽表示,依现行的《进修及补习教育法》,学校可以开设补习班,但学校与补习班必须在不同地址,「否则进入学校就进入补习班,就太离谱」。葳格高中和葳格文理补习班是不同地址,符合规定

教育部统计,目前全国有12个私校设有短期补习班,位于台中市有6家,包括新民高中、常春藤高中、立人高中、明道高中、明道普霖斯顿国小、葳格高中;新北市有2家,包括辞修高中、南山高中;台南市1家,昆山高中;云林县1家,维多利亚小学嘉义市1家,东吴工家嘉义县1家,协同高中。

黄月丽指出,已在102年提出修改《补习及进修教育法》,学校不得设置补习班,并订有落日条款,立法院修法通过后,原有学校设置的补习班,必须在5年内停办。不过此案目前还在立法院排队审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