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經同意 教育部限制私校獨招
过去只要私立大学认为办理独招较有效益,即可向教育部申请,被视为是「招生救命丹」。但也因独招弹性大、学校又有招生困难,往往捡到篮里都是菜,延伸出选才放水、滥发学历等争议。为此,教育部近日公告修正相关规定,自今年二月底,除经教育部同意办理的私立大学外,其余均不得再经自评后申请全校独招。
教育部表示,有鉴于少子化持续影响生源,继续开放全校独招也无法缓解私立学校招生不足的压力,因此修正「大学单独招生申请作业要点」,不再受理申请全校单独招生。其余宗教、艺术或体育学系、新设学校系、未及时参与联合招生等,需申请独招者仍得依作业要点办理。
教育部也说,先前经要点许可后办理全校独招的普通大学,包括中信金融管理学院、开南大学与华梵大学等三所大学,其新学年招生都不受影响,申请过即适用。但后续其他私立大学不得再经自评后办理全校独招,但若为当学年新设或改制,无法即时参与申请入学或分发作业,以及因其受政策、法令、专案许可的学校则不在限制内。
龙华科大校长葛自祥分析,独招对学校的好处为能对准学生状况招生,相对于主流升学管道而言更自主,招生面上对学校有利,但确实延伸出公平性的问题。教育部修改规定,对于招生不利的学校而言会更困难,但能保障招生公平。
世新大学副校长赖正能则认为,独招确实可透过自设标准让选才更精准,包括舞蹈、音乐等科系确实适合独招,但若全校不分科系性质都要独招,不免有点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