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私校獨招盼最後一搏 教育部改規定縮限「招生救命丹」
教育部公告修正「大学单独招生申请作业要点」规定,自今年二月底开始,除了经教育部同意办理独招的私立大学外,其余均不得再申请办理全校独招。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过去私立大学若认为办理独招较有效益,即可向教育部申请办理,如退场与准退场学校台湾首府大学、明道大学过去都曾办理过独招,但近日教育部公告修正「大学单独招生申请作业要点」规定,自今年二月底开始,除了经教育部同意办理独招的私立大学外,其余均不得再申请办理全校独招。
「大学单独招生申请作业要点」过去规定,只要私立大学自我评估分析,认为办理独招较为合适,即可向教育部申请,因此过去独招也被视为是招生差强人意学校的救命丹。但也因为独招弹性大、学校又已有招生困难,往往「捡到篮子都是菜」,也延伸出选才放水、滥发学历等弊端。
一名私校校长表示,部分学校办理独招时会和学生私下承诺,如到高中职宣导,以保证录取的方始绑定学生;或入学门槛低,仅要求写个自传即可,形同自己关起门来玩。但也由此可知,会选择全校独招的学校,也多是在升学主要管道上竞争力较低的学校,因此近年不少招生不佳的退场学校过去都曾尝试办理独招,看能否力挽狂澜。
龙华科大校长葛自祥分析,独招对学校的好处为可尽快分析生源样态、对准其状况招生,相对于主流升学管道而言更自主,学生录取机会也比较高,招生面上对学校有利,但过去确实延伸出公平性的问题。教育部如今修改规定,对于招生不利的学校而言会更困难,但确实能保障招生公平。
世新大学副校长赖正能则指出,如舞蹈、音乐等相关科系确实适合独招,教育部本次仍不限制特殊性质科系办理独招,而是针对「全校独招」。独招一方面确实可以透过自设标准让选才更为精准,但若全校不分科系性质都要独招,「不免有点说不过去。」
教育部则回应,为了协助大学发展教育多样性,依据大学法第24条,订有「大学单独招生申请作业要点(简称单招要点)」,透过单独招生方式,提供具特殊专长学生适才适所的入学管道。
但教育部也说,有鉴于少子化持续影响学生生源,继续开放全校单独招生,也无法缓解私立学校招生不足的压力,且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已提供办学困难学校配套措施,因此修正规定,教育部不再受理申请全校单独招生。其余属宗教、艺术或体育学系、新设学校(系)未及时参与联合招生等需申请单招者,仍得依作业要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