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会吁退场私校捐校产 教育部:风险极大

高教工会今(21)日召开记者会,并以亚太技术学院为例,呼吁开放退场学校可以直接将校产捐赠政府。(高教工会提供/李侑珊台北传真)

高教工会今(21)日召开记者会,并以亚太技术学院为例,呼吁开放退场学校可以直接将校产捐赠政府。教育部则回应,学校如未完成清算,直接以公帑承接资产和负债,会有极大风险。

高教工会在记者会提到,位于苗栗县的亚太创意技术学院自民国108年停办至今,闲置浪费的校产,高达近新台币10亿元的价值,负债则不到9000万元,当中多数是教职员的欠薪。

高教工会提到,对于亚太技术学院资产,公益董事会希望尽速捐赠给政府,却遭拒绝,担心如果要先切割拍卖,会使学校不完整,未来政府难以使用,因此希望退场基金直接接受校产捐赠,再垫付负债。

高教工会指出,教育部目前皆以「退场基金无此用途」,或称要以中央通盘订定办法处理,导致该校校产归公仍阻力重重。

教育部技职司回应,面临退场的学校其财务状况可能无法如正常学校清楚记载财务,亦无法掌握资产负债状况,甚至需透过诉讼才得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在未清算前就透过公帑承接退场学校资产及负债,将对政府或公立学校产生极大风险。

技职司提到,依《私立学校法》第73条规定,私立学校法人解散以全体董事为清算人,债权债务确认、处分校产、清偿债务都是董事会的权责。清算完毕后若有剩余财产,才会进入剩余财产归属讨论,不应该在还没开始清算前,就将尚未清偿的债务交由政府负担。

技职司举例,像是台湾观光学院董事会,目前亦为公益董事,停办前就先处理教职员资遣离退并安置学生,停办后即向教育部申请法人解散并办理清算,再透过公开征求决定清算完成后賸余校产归国立空中大学,确实实现「校产归公」。

技职司呼吁,亚太董事会应依《私校法》先清算,若解散清算过程延伸出委任律师、会计师等费用,可向私校退场基金申请垫付;清算完若有剩余校产可捐赠政府机关或公立学校,达成归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