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扣毕业证书 台学联吁教育部督促各校修正离校程序

学联上午开记者会。(实习记者邱新博摄影

去年底东华大学三名学生抗议学校交通罚款毕业证书校方离校手续未完成扣留,因而向教育部提起诉愿。教育部今年3月19日函文全台大专校院,明确指示与毕业条件无关之事项不得列入离校程序台湾学生联合会、立委范云今早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提出修法建议,并要求教育部督促各校修正离校程序,让今年的毕业生不要因学校不当规定而被扣留毕业证书。

台学联学权委员会委员梁奕钧表示,离校程序建议共分三大类:「涉及毕业条件」、「应以教育立场,建议辅导改正或以替代措施优先处理」、「纯属学校与学生之债权关系」。涉及毕业条件指只要满足学位授予法的毕业条件,就应给予证书。若学生毕业前有学校所有物未归还,属于学校与学生之债权关系,建议学校以法律途径追讨。

梁奕钧也说,以教育立场辅导改正的部分,如超速、有关于学生学习品质器材等相关问题,建议学校回归至奖惩办法处里,可以禁止申请车证等校内权益,也符合教育部所建议的以教育方式去代替辅导改正。他也呼吁校方在讨论修正办法时,应纳入学生代表,避免类似争议发生。

范云表示,去年东华大学学生毕业证书争议发生后,她便持续关注此事。教育部公文有明确提到,若涉及学校与学生的债权关系,例如图书滞纳金,则不得与毕业条件获证书发放有不当连结,学生欠费或物品未归还,学校应以辅导改正或替代措施优先处理。

律师刘继为提醒各大专院校,大学自治不是护身符,大学更不是法外之地,各大专院校还是受到教育主管机关适当监督。这次事件显现出大学不能以学校与学生间的债权关系去扣留毕业证书以达成行政命令,这违反行政法不当联结禁止原则。他也肯定教育部,在明文规定之后,可以导正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