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师叙薪」遭判违宪 教育部:尊重判决研修法规

▲对于代理教师不采计职前年资被判违宪,教育部表示,将与地方政府一起研修法规。(图/记者许敏溶摄)

记者许敏溶/台北报导

中小学代理教师是否采计职前年资各县市标准不一,宪法法庭今(9日)下午宣判违宪。教育部表示,尊重宪法法庭判决,将依判决意旨,与各地方政府研修相关法规来保障代理教师权益;新北教育局回应,将根据法庭判决及教育部办法,尽速重新检视规定,并配合中央修法内容进一步修正,维护代理教师权益。

根据教育部统计,全台代理教师超过3万人,相较于中小学专任教师薪资会随着年资增加,代理老师执教的年资可否累计叙薪,各县市规定不一。曾担任新北市华侨高中、石碇高中等校代理教师的张凯翔,被聘为代理教师时,校方不采计在公立学校任职的代理教师年资,只以学历叙薪,张凯翔为此提出诉愿败诉,宪法法庭受理释宪,今天下午宣判违宪。

教育部指出,肯定代理教师对整体教育场域的贡献,以及共同维护孩子受教权努力,并持续推动代理教师相关权益保障事项,例如和各地方政府协调,已在112年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明定学校聘任一学期或一学年的长期代理教师,给予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完整聘期等。

教育部强调,尊重宪法法庭的判决,后续将依判决意旨,会商各地方政府研修相关法规,以保障代理教师权益。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尊重宪法法庭判决,有关代理教师叙薪,新北市将依宪法法庭判决及教育部办法,尽速重新检视本市规定,并配合中央修法内容进一步修正,维护代理教师权益相关事宜。

面对少子化及超额教师等问题,新北教育局积极维护代理教师权益,并制定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112年起率先提供代理教师12个月的完整聘期,每年需增加筹编4亿元人事经费,积极维护代理教师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