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师「不采计职前年资」判违宪 全教总:应立即修法全国一致

▲全教总呼吁教育部立即修法,维护代理教师叙薪权益。(图/记者许敏溶摄)

记者许敏溶/台北报导

中小学代理教师是否采计职前年资各县市标准不一,具备合格教师证的代理教师张凯翔为此声请释宪,宪法法庭今(9日)下午宣判违宪,等于代理教师的年资必须被采计。全教总表示,乐见宪法法庭判决结果,呼吁教育部应遵照判决,违宪部分应立即启动修正相关办法,完备代理教师权利事项于聘任办法明定,以使代理教师给薪规定全国一致,消除一国多制的乱象。

根据教育部统计,全台代理教师超过3万人,相较于中小学专任教师薪资会随着年资增加,代理老师执教的年资可否累计叙薪,各县市规定不一。曾担任新北市华侨高中、石碇高中等校代理教师的张凯翔,被聘为代理教师时,校方不采计在公立学校任职的代理教师年资,只以学历叙薪,张凯翔为此提出诉愿败诉,宪法法庭受理释宪,今天下午宣判违宪。

全教总指出,一直关注代理教师聘任权益,在2021年11月,全教总盘点代理教师劳动条件,揭露代理教师起叙、提叙与改叙差别待遇,全教总要求给予代理教师合理的聘期、合理给薪、合理的给假及合理的救济权利,此次聘任办法修正除全聘期入法外,并修正给假与救济规定。

全教总表示,乐见宪法法庭判决结果,呼吁教育部应遵照判决,违宪部分应立即启动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服膺教师法授权,完备代理教师权利事项于聘任办法明定,以使代理教师给薪规定全国一致,消除一国多制的乱象。

▲代理教师不采计职前年资判违宪,全教总呼吁教育部应立即修法。(图/全教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