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师叙薪采计职前年资 全教产要求明年2月就实施
全教产要求教育部,代理教师叙薪采计职前年资,明年2月就应该开始实施。(林志成摄)
依宪法法庭判决,各县市最迟要在明年8月9日后将代理教师的叙薪纳入职前年资。不过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今天表示,教育部不该于明年8月9日才要开始实施新版代理教师提叙的相关办法,为了保障代理教师权益,应于明年8月1日前、甚至明年2月1日新学期前公布实施。
宪法法庭于8月9日做出113年宪判字第7号判决:「代理教师不采计职前年资叙薪」违宪,该规定1年后失效,但近日一直有代理教师在问:「是否要等中央修法才能提叙职前年资?」
全教产说,有关代理教师不采计职前年资,于合格代理教师与专任教师间出现「同工不同酬」的差别待遇现象,教育部应及早出面解决,由于事涉会员劳动条件,故教育部应也要找全教产协商。
全教产说,现在宪法法庭又认为,合格代理教师职前年资提叙事项具全国一致性,应由中央(教育部)订定具体规范,大家也都在等着看,教育部将会如何因应修法?而各县市政府将会如何面对增加的财政负担?
目前台北市、新竹县及桃园市的代理教师叙薪已采计职前年资,由于资深者年薪约可增加数十万,资深代理教师将弃低取高,朝这些县市的学校挤,不同县市间恐将展开抢人大作战;而采计职前年资将会增加财政负担,所以未来财政困难的县市无法提早实施,恐将于抢人大作战中落败。
全教产指出,为了保障代理教师权益、创造完善教育环境,教育部应于明年8月1日前、甚至明年2月1日(新学期)前公布实施,让长期代理教师能得到提叙权益的保障。
此外,全教产指出正式教师有考核奖金、暑假不支薪的外籍英语教师也有考核奖金,但是本土代理教师却没有!如今,各界争取代理教师与正式教师同工同酬,则考核奖金也不该被遗忘。
而代理教师的病假少14天、丧假(父母、配偶死亡)少5天、其他丧假少2~3天,故为落实代理教师与正式教师获得「同工同酬」之劳动条件,全教产认为,除这些劳动条件外,包括免费健检、以及相同的请假天数等也应到位,以平等劳动条件吸引留住优秀师资,保障代理教师权益,创造完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