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师年资叙薪释宪 8月12日前宣判

释宪声请人张凯翔(右起)、立委范云、全国代理暨代课教师产业工会理事长黄湘仙、律师杨博勋12日举行「代理教师薪资竟永远不会涨?!大法官释宪案辩论后」记者会。(姚志平摄)

许多县市代理教师年资不能累计,导致有人当26年代理教师却从未调薪,宪法法庭12日进行「代理教师年资叙薪释宪案-108年度宪二字第214号」言词辩论,会后,立委范云、全国代理暨代课教师产业工会及释宪声请人张凯翔共同召开记者会,呼吁「有证代理教师,叙薪比照正式教师」。宪法法庭最晚8月12日前宣判。

张凯翔是具合格教师证的国中及高中地球科学领域老师,他106学年担任新北市某高中代理教师时,于录取时检附曾任2年代理教师的聘书、叙薪通知及加注服务成绩优良的离职证明书,要求采计年资叙薪,但学校以新北市政府订定的职权命令,做成不采计职前年资提叙的行政处分。

张凯翔依《教师法》提出申诉、再申诉(视同诉愿)、行政诉讼后,2019年取得释宪声请资格,并于当年11月15日声请释宪。宪法法庭12日举行此案的言词辩论,最晚8月12日前宣判。

张凯翔主张,教育部2014年修正发布的《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及新北市政府依此修正发布的「代理教师按所具学历、资格叙薪(如有职前年资不予采计)」等规定违宪。

但教育部认为,「代理教师如有职前年资不予采计」是由地方政府衡酌其地区人口、学生数、财政状况等因素,就教育自治事项所为的法规裁量,未侵害代理教师生活所需的财产权保障,同时也兼有鼓励代理教师取得专任教师资格,以提升地方教育品质之目的,没有违宪。

全国代理暨代课教师产业工会理事长黄湘仙表示,现在很多学校的生教组长都由代理教师出任,而之前台北市某高中被特教生殴伤的也是代理教师,因此,代理教师如果未获得公平对待,台湾教育将会出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