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师职前年资不采计违宪 教育部:尊重宪法法庭判决

教育部景图。(李侑珊摄)

男子张凯翔在2017年担任新北市立中和高中代理教师,但校方依据教育部及新北市教育局的规定,不采计先前他任教2年的年资,他声请释宪,宪法法庭9日认定违宪。教育部回应,尊重宪法法庭的判决,后续将依判决意旨,会商各地方政府研修相关法规,以保障代理教师权益。

教育部表示,肯认代理教师对整体教育场域的贡献及共同维护孩子受教权的努力,并已持续推动代理教师相关权益保障事项,例如经与各地方政府协调,已于112年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定明学校聘任一学期或一学年的长期代理教师,给予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完整聘期等。

教育部强调,尊重宪法法庭的判决,后续将依判决意旨,会商各地方政府研修相关法规,以保障代理教师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