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师之前的年资不采计是否违宪 张凯翔:违宪

张凯翔受访表示,他认为代理教师叙薪没有全国统一标准。(赖佩璇摄)

男子张凯翔在2017年担任新北市立中和高中代理教师,但校方依据教育部及新北市教育局的规定,不采计先前他任教2年的年资,他行政争讼败诉确定后,声请释宪并主张这样的规定违宪,宪法法庭今上午日开庭辩论。张凯翔受访表示,他认为代理教师叙薪没有全国统一标准。

张凯翔表示,一来是违反法律保留原则,教师薪资必须要以法律来订定。再者就是可能违反平等权。他说,如果服务年资有采计跟没采计差了6000多元。

张凯翔指出,大多数代理教师他们不敢提出救济程序,是因为担心下一年拿不到聘书,没有人提出救济程序不代表这个案件没有违宪或侵害人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