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叶犯罪所得137亿元遭没收是否违宪? 宪法法庭今判决

检方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最高院共裁准4亿8719万2808美元,已全部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法国拉法叶舰采购案,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遭法院裁定没收4亿8719万美元,折合新台币约137亿元,汪的妻子及子女针对没收规定声请释宪,与并案审理的味全公司及法官等6案,宪法法庭2日下午3点审结宣判,决定2016年修法后的刑法「没收」新制,可溯及追讨犯罪所得是否违宪。

汪传浦与时任海军上校郭力恒合作,推销国军透过汤姆笙公司采购法国拉法叶舰,法方浮报价格,让汪与郭均分回扣。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并科罚金2亿,已服完刑出狱。

汪案发后滞留海外,遭法院通缉,2015年死亡后,台北地院判决公诉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没收新制施行,检方声请没收汪生前在瑞士的帐户款项,法院裁准没收本金部分137亿多元确定,汪的家属声请释宪。

汪传浦的妻子叶秀贞,及子女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主张,《刑法》没收规定违反宪法的民主国、法治国原则、刑法定不溯既往原则、保障人民财产权及比例原则等疑义,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

另味全食品主张,混油案涉商标不实部分,一审判决时没收规定尚未施行,但二审法院2017年依修法后的没收制度,判决没收味全3292万多元确定,侵害味全公司受宪法保障的财产权,请求判决违宪。

此外,向艺人徐乃麟租屋经营赌场的杨强蓉,遭没收440万元确定,另一位吴姓声请人,则违反护照条例遭判刑3年6月及没收犯罪所得100万元,杨及吴都质疑,没收新制违反法律溯及既往原则且没有必要性,而声请释宪。

本案共合并7件声请案,包括声请人味全公司、已故军火商汪传浦家属、吴英裕、杨强蓉及台北地院法官廖晋赋、花莲地院法官林育贤,他们都主张,没收规定抵触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则,也违反信赖保护原则,宪法法庭应为违宪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