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叶弊案 没收犯罪所得289亿

纷扰30多年的拉法叶舰采购弊案,检方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最高法院裁准美金9亿1678万多元确定,折合新台币约289亿元,官司终于落幕。(本报资料照片)

纷扰30多年的拉法叶舰采购弊案,检方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最高法院裁准本金4亿多元美金后,日前又裁准没收孳息4亿多美金,共计没收美金9亿1678万多元确定,依21日美金兑换新台币币值,折合新台币约289亿元,官司终于落幕。

已故法国军火商在台代表汪传浦,与时任海军上校郭力恒合作,推销国军透过汤姆笙公司采购法国拉法叶舰,由法方浮报价格,让汪与郭均分回扣。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并科罚金2亿元,已服刑完毕出狱,他的犯罪所得也已执行没收2875万多美元。

汪案发后滞留海外,遭法院通缉,2015年死亡后,台北地院判决公诉不受理。2016年刑法没收新制上路,检方对汪传浦妻子叶秀贞与4名子女声请单独宣告没收,但汪的家人以本案适用刑法没收的规定有抵触宪法疑义,声请宪法审查,不过宪法法庭前年判决合宪。

检方声请没收汪的犯罪所得,最高法院2021年裁准没收本金1亿7465万多美元,加上2019年已裁准的3亿多美元,共计确定没收4亿8719万美元,孳息部分因计算方式有争议,发回更裁。

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认定,汪传浦以3个本金帐户、6国帐户及巴哈马等9国帐户,收取拉法叶舰军购汇入的本金回扣,及孳生的利益等间接利得,这些都是犯罪所得,全部可没收,裁准没收4亿2958万美元的孳息,经再抗告为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