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叶案军火商汪传浦不法所得 高院裁准没收5亿余美元
纷扰28年的拉法叶舰采购弊案,检方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法官裁准3亿多美元确定,另有6亿美元求偿部分,高院更一审依准本金加利息共5亿2074万8645美元,但其中本金4亿8719万多元要从2017年另外计算利息,金额逾5.2亿元。
这笔高额的没收声请案,主要是因计算利息部分产生金额差异,更一审裁准本金加利息5亿2074万8645美元,但本金中4亿8719万2808美元部分,要从2017年1月1人到执行完毕日止,按LIBOR公告各该年度之美元定期存款平均值利率估算之孳息,再计算总金额。
检方指控,已故法国军火商在台代表汪传浦,与时任海军上校的郭 力恒合作,推销国军采购法国拉法叶舰,法方浮报价格,让汪与郭均 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并科罚金2亿元,已服刑期满出狱。
案发后,汪滞留海外遭北院通缉,2015年死亡后,北院判决公诉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没收制度施行后,检方声请没收汪在瑞士的帐户款项,2017年北院裁准没收汪家9亿多美元。
隔年,高院裁定没收本金及孳息共9亿5332万多美元,2019年最高法院裁定,就检方声请没收的本金3亿1253万9913美元部分驳回抗告确定;另本金1亿7465万2895美元及孳息,共近6亿美元部分,发回高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