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叶舰案检方声请没收汪传浦资产 高院再加码准收5亿余美元

拉法叶舰案检方再获准没收汪传浦家族5亿多美金资产。(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检方就拉法叶舰案声请没收军火商汪传浦家人不法所得及孳息,高院二审准许检方没收汪传浦家族9亿5332万余美元,最高法院准许没收3亿余美元确定,另外将1亿多美元部分发回更裁。高院14日更为裁定,再准许检方没收5亿2,074万余美元(约新台币156亿元)。可抗告

拉法叶舰案的军火商汪传浦,已于2015年1月20日病逝于英国伦敦。而我国刑法没收新制于2016年7月1日上路,当时的特侦组随即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声请,要求单独宣告没收被告汪传浦妻子叶秀贞、4名子女及他们设立的3家公司,包含本金利息,共计9亿6975万余美元(约新台币300亿元)。

一审台北地院受理后,于2017年7月间首度裁准检方声请,当时认定拉法叶舰案的回扣5亿1594万余美元汇入汪传浦的帐户,扣除他案被告郭力恒已执行追缴的2875万余美元,本金应为4亿8719万余美元,孳息则为4亿1295万余美元,加总之后,裁准的金额达9亿14万余美元(约新台币273.6亿元),创下我国没收新制上路后的最高金额纪录

案件抗告第二审,高院于2018年11月间作出裁定。二审裁准金额再加码总计准许高达9亿5332万余美元(约新台币286亿元)。案经再抗告,最高法院最后准许本金3亿多美金的部分,另外本金1亿多美元,以及全部本金孳息的4亿多美元部分,则发回高等法院更为裁定。

高院更裁于14日作出裁定,高院准许检察官没收本息高达5亿2,074万8,645.83美元(约新台币156亿元),其中的4亿8,719万2,808.72美元自2017年起计算孳息,其余部分驳回。本案仍可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