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痛女孩又要再痛 最高行政法院废弃胜诉判决发回更审

最高行政法院废弃痛痛女孩Bella胜诉判决,发回北高行更审。(本报资料照片

国中学生Bella接种人类乳突病毒(HPV)疫苗第二剂6天后,身体出现疼痛,罹患幼年型关节炎,向福部申请接种受害救济不成,提出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19年4月13日判决Bella胜诉,卫福部应准许一定金额补偿;不过,最高行政法院17日认为北高行以旧法规认卫福部原处分违法,有适用法规错误,废弃Bella胜诉判决,发回北高行更审。

最高行发回理由认为,北高行是依旧的「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办法」,将审议小组鉴定预防接种与受害情形关联性分类为「相关、无法排除及无因果关系(或无关)」3类,但是旧法对于如何判断是否相关、无法排除或无关,并未为进一步规定

诉讼程序进行中,卫福部依《传染病防治法修正了新的审议办法,将关联性分类为「相关、无法确定及无关」3类,而且在新法第13条第2项规定判断的依据;同时,新法并没有规定在旧法规施行期间发生的事实仍适用旧法规的特别规定,北高行自应依新审议办法的规定,审究Bella接种疫苗与受害情形有无关联性,北高行以旧法规认卫福部原处分违法,有适用法规错误,所以废弃Bella胜诉判决。

Bella是在2016年9月在学校接种第二剂二价HPV疫苗,同年10月6日起,陆续出现双膝后膝腘痛、双肩痛等症状,经诊断是幼年型关节炎,后申请救济,卫福部认为无关疫苗接种,决议不予救济,但考量厘清症状与预防接种关系,所施行合理检查医疗费用,前年6月给予医疗补助3万元。家属决提行政诉讼并请求补偿金89万2352元。

北高行审理认为,接种受害救济属社会补偿性质,因果关系要从宽认定,且因果关系事实不明时,应由卫福部举证证明确无关联性。而Bella接种前,没有关节炎等相关就医纪录,接种后短期间内就发生不适症状,时序上无法排除与疫苗接种的关联性,不能以出现症状未载明仿单上,就认为无关。

卫福部既然无法举证病症与接种疫苗确无因果关系,应认符合预防接种救济办法,给付受害救济金要件,判决撤销对女学生不利部分的处分,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