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胜诉!大同电信WiMAX撤照案 发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审

▲WiMAX自救会赴行政院抗议。(图/记者杨佳颖摄)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在民国103年和104年相继以WiMAX业者没有达到事业计划书中承诺建设基地台的数量为由,不同意大同电信全球一动换照申请。两家业者不服提起诉讼,都获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胜诉,不过在NCC申请上诉后,最高行政法院已经决议大同电信案发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审,至于全球一动案还在审理中。

在4G LTE开台营运后,台湾WiMAX业者面临营运困境,相继退出市场。2014年NCC宣布,由于大同电信当初在建设计划书中曾承诺要建设1837个无线基地台,但是却只建构681个,其中抽验90个基地台还发现,有47个没有发射讯号,加上国际设备厂商仍有生产WiMAX无线基地台,不符合建构不足理由,因此以没履行计划书为由,不同意换照。

2015年NCC也宣布,全球一动经营至今,并没有达到事业计划书中承诺要建设1809个基地台的数量,因此以违反「行动宽频管理规则第46条」的规定,不准许换照。

就在NCC不同意换照申请后,两家业者陆续提起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2016 年 6 月判决大同电信胜诉,2017年2月判决全球一动胜诉,而这两起判决结果,NCC都已提出上诉。

NCC今天(25日)表示,最高行政法院昨天(24日)已经决议大同电信案发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审,至于全球一动案还在审理中。NCC说,当时会做出不允许换照的决议,主要因为两家业者都没有履行建设计划书的承诺,违反「行动宽频管理规则第46条」的规定,决议并无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