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攻占行政院二审有罪获翻转 最高法院撤销发回

太阳学运驱离。(资料照/记者徐文彬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太阳花学运期间,抗议民众在7年前的3月23日晚间突袭行政院,之后警方强制驱离民众,爆发溅血事件,有11名被告因此一审遭判有罪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二审将原本的无罪的魏扬等6名被告,改判刑2到4月,让有罪的被告达17人,无罪改为4人。魏扬等7人上诉,最高法院18日宣判,撤销7人有罪部分,发回更审。

▲323突袭行政院案,魏扬(左一)等被告声请二审法官回避。(图/记者吴铭峰摄)

2014年太阳花学运期间,群众在3月23日突袭行政院,之后警方强制驱离,与群众爆发流血冲突,估计有40多人受伤。当时马英九政府追诉刑责检方将132人提起公诉,但政权轮替后,蔡英文政府撤回大多数被告的告诉,其中有21人之告诉不能撤回,仍由法院审判。一审台北地院2017年4月间判决21名被告中的11人有罪,分别处3到5个月的刑期,均可易科罚金;另外包含学运领袖魏扬等10人无罪。

▲太阳花学运。(图/ETtoday资料照)

案件上诉第二审高院2017年9月间首度开庭审理,当时学运领袖陈为廷到场声援,并强调这批有罪的被告,仅是「为大家推开拒马、剪开蛇笼」,「为大家挡住警察、可能与警察有些许的碰撞行为」,陈为廷批评,这样的有罪,毫无道理。而审判长陈筱珮审理期间,多次询问当事人权力分立」?什么是「最后手段」?之类的问题。因此律师团认为审判长心证偏颇,声请法官回避。由于声请法官回避案件必须停止审理程序,当天为2017年12月25日,陈筱珮开庭时仅说:「祝福大家,圣诞快乐!」随即结束庭讯

高院于去年于4月间做出改判,除原本有罪的11人以外,高院还改认定魏扬等7人另外还犯下「煽惑他人犯罪」,其中魏杨陈廷豪判刑4月,林建兴、江昺伦判刑3月,刘敬文柯廷谕、许顺治(原本有罪11人之一)判刑2月,均得易科罚金。判决出炉后引起魏扬等人不满,在庭外痛批司法

魏扬等人不满,除了提出上诉以外,更在去年6月间递状要求法院停止审理,并将本案涉及的刑法153条,声请大法官会议解释。全案经由最高法院受理上诉后,召开言词辩论庭听取双方意见合议庭法官并于18日作出撤销改判的决定。

律师团何朝栋律师在宣判后表示,「我们肯定最高法院的判决见解,希望高等法院能够依循最高法院的判决,详实调查,适用法律。」

▼何朝栋律师肯定最高法院见解。(图/记者吴铭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