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占领政院二审逆转 江宜桦:正义经常迟来

▲前政院江宜桦。(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苏晏男台北报导

太阳学运攻占行政院案28日二审宣判逆转,学运领袖魏扬等6人从一审无罪改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分别判刑2到4月,均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对此,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于脸书表示「正义经常迟来,但不会不来」。

2014年学运期间有抗议民众在3月23日晚间突袭行政院,警方之后进行暴力驱逐,引发流血冲突。当时侦办的台北地检署起诉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前立委黄国昌等132名被告。而政权移转后,民进党撤回对大部分被告的告诉,但非告诉乃论罪的妨害公务、毁损公物等罪被告,无法撤回,由法院进行审判

台北地检署于2015年2月10日侦结反服贸抗争(太阳花学运)衍生3案,其中323攻占行政院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魏扬等人无罪,另陈建斌等11人触犯妨害公务等罪遭判刑,检方及被告分别上诉,高院受理开庭。高等法院28日二审宣判,增加魏扬等6人改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分别判刑2到4月,均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对此,江宜桦表示,当时太阳花群众攻占行政院,扬言要瘫痪政府,以油压剪及铁撬破坏拒马、以人数优势冲倒警察、以暴力拆毁行政院大楼门窗,任意搜刮办公室内物品,大肆破坏院内设施,然后以「公民不服从」为借口声称所有犯罪行为皆为「正当的和平示威」;2016年民进党上台之后,蔡政府立即撤回所有对太阳花犯行诉讼,以回报太阳花领导份子对民进党赢得大选的功劳,「同时,太阳花群众则对马英九、江宜桦、王卓钧方仰宁等提告,说我们『预谋杀人』、『杀人未遂』,至今6年,诉讼仍无止无尽地在进行」。

「323攻占行政院不是『和平示威』,太阳花运动更不是『公民不服从』」。江宜桦认为,太阳花群众总是选择性强调自己只是坐在地上「和平」口号,就被警方强制驱离,但他们不回答如何持铁器破坏行政院的阻绝设施,如何暴力推挤负责保卫行政院的警察,如何拆毁几百公斤重的行政院大门,甚至在驱离过程中如何将执行公务的警察「盖布袋」。

江宜桦指出,上述民众被检察官及法院指出这些犯行而无法否认时,就抬出「公民不服从」的伟大口号,声称政府专制戒严、不义,所以所有违法行为皆为「抗暴义行」。但是,政治理论中的「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是指人民以「文明、非暴力」的方式,对已经「别无其他方式表达反对」的法律或政策,公开做出某些「违反法律」的行为以表达抗议,并且「愿意接受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然而太阳花攻占行政院的所作所为跟前述标准无一符合。

江宜桦列举太阳花群众运动不是「公民不服从」的原因,(一)他们以暴力方式攻击警察、霸占国会,并攻占行政院,而不是在街头静坐示威;(二)他们在运动中诬称政府专制戒严,除了反对服贸协议,还要求重新制宪修宪,不承认现行宪法及政府依法治理的正当性;(三)他们纠众示威、鼓动群众、侵入公署、破坏公物之后,却不承认犯法行为,也不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江宜桦表示,如果太阳花算公民不服从,那所有非法暴行都可以自称公民不服从。在群众运动期间,这一切都没有办法好好讨论,只有在运动激情过后,才有可能在法庭之中慢慢地厘清,冷静地论辩。「自古以来,正义经常迟到,但希望不是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