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马英九出庭火力全开 控姚文智恐吓中时不得买三中

三中案首开庭马英九陈水扁、吴淑珍、姚文智等人阻挠处分党产。(图/记者黄彦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总统马英九涉及三中案,台北地方法院31日首度开庭审理。马英九在法庭上做无罪答辩,前后说了3次「我没有犯罪」。他也提到当年前总统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与前新闻局长姚文智等人,多方阻挠国民党处分党产,所以当时时空背景下,他坚持合法处分党产,但却被检方视而不见、曲解意思而起诉,他没有办法接受。

台北地检署侦办三中案,认为马英九犯下「2005年华夏公司股权交易」、「2006年出售中视股权」、「2006年出售旧中央党部大楼中影股权交易」、「2006年中广股权交易」等违背常规交易案件,提起公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全案于31日首度开庭审理,由受命法官林幸怡独任审理准备程序庭。先由检方陈述起诉要旨,而后由马英九率先做无罪答辩。马英九一开始就说「我没有犯罪」,随后解释国民党在2004年到2006间,必须处分党产的时空背景。他指出,民进党陈水扁执政后,就要求国民党处分党产,国民党因此宣示在2008年底前,完成处理党产程序。另外《广播电视法》也规定2005年底前,党政军退出广播电视经营,再加上国民党的资金需求,时任国民党主席的他,有必要尽快处分党产。

但马英九这时却说,「执政的民进党不乐见国民党处分党产,反而针对处分党产处处打压及阻挠。」他提到最高法院对陈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案确定判决,内容提到当时中信集团辜仲莹已经和国民党签立购买中投公司股权的草约,并付订金,但却遭到「陈水扁总统、夫人吴淑珍、总统府办公室主任马永成财政部长林全的联手威吓阻止之下,被迫不敢再碰中投公司,国民党只好另找买家。」

另外,马英九也提到与中时集团前董事长余建新交易案部分,余原本想买中投公司持有的华夏公司股权,但时任新闻局长的姚文智却发函给中时集团,提醒余买下中视股票后,可能会因不当党产问题,造成损失。「请问,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之下,姚文智凭什么在2005年就能认定中投公司持有的华夏公司股权是不当党产,竟然能以新闻局的名义发函警告恫吓中时集团?姚文智发函的目的,不就只是为了吓阻余建新先生,不要向中投公司购买华夏公司的股权吗?」

马英九强调,自己在交易过程中秉持「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有录音带、律师传真函等证据可以证明,但检方「却视而不见,还故意截取当时录音的片段内容,以曲解我讲话意思的方式」,他对于检方的起诉,「我完全无法接受。」

马英九最后说,从政30多年,「奉公守法,清廉自持,没有从党产拿一毛钱放进自己的口袋,更没有收取任何买家的钱,我在国民党主席的职务上,尽忠职守的维护国民党的利益,我没有犯罪。」请求法院判处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