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士兵江国庆冤死案 陈肇敏仍不起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空军士兵江国庆冤死案,前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上图)等人涉嫌触犯杀人罪,台北地检署24日侦结,认为被告行为是为破案立功,与江国庆之死无因果关系全案不起诉。

民国85年间,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遭性侵案,当时被控犯案的江国庆隔年遭军方枪决。北检去年5月侦结,认定江国庆遭不当取供,疑遭错杀,另依强奸杀人罪起诉另一士兵许荣洲;江国庆家属控告陈肇敏、空作部军法室主任曹嘉生、主任检察官赵台生等7人部分因逾追诉期,检方不起诉。

高等法院检察署去年7月将全案发回北检续查,要求北检追查陈肇敏等人是否触犯杀人罪。其中陈肇敏等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与滥权追诉致死罪部分,检察官认为已逾追诉期。

杀人罪部分,检方认为,陈肇敏等人为求破案,客观上以强光电击威吓等不当方式取得江国庆自白,虽导致江遭审判,但被告无从干预军法审判主观上,因江国庆涉有嫌疑,被告等人目的是为求破案立功,无杀人犯意,与江之死无因果关系,全案仍不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