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反渗透法送办 周庆峻死亡不起诉结案

「中华爱国同心会」被控接受大陆国台办政党局资助,在台发展组织并以暴力手段抗议法轮功、恐吓推动「反送中」的香港民运人士。台北地检署(见图)5日将会长及成员4人不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调查局怀疑「中华爱国同心会」接受大陆国台办政党局资助,在台发展组织并以暴力手段抗议法轮功、恐吓推动「反送中」的香港民运人士,将创会会长周庆峻及成员萧勤、副会长李有明、「抗日协会」理事长郑建炘4人送办。但台北地检署因周死亡,其余3人罪嫌不足,5日不起诉周男4人,另通缉周妻林明美、该会秘书长张秀叶2人。

另外,调查局指控周庆峻受中共资助推动抗议罢免前高雄市长韩国瑜活动,涉犯《反渗透法》第4条第1项罪嫌,但检察官因周死亡依法不起诉,成为蔡政府自2020年1月15日公告实施《反渗透法》以来,首起不起诉案例。

调查局指控,周庆峻夫妻2011年在大陆湖北省投资人民币20万开设鱼塘,与当地台办接触后,接受国台办政党局、湖北、厦门台办人员资助,陆方以每月台币10万,资助周男夫妇在台发展组织。

周男夫妻2019年自大陆携带美金1万元及人民币2万元来台,指示秘书长张秀叶作为该会经费,及在台发展组织,该会即长期抗议法轮功、暴力恐吓台独及港独等。

周另支持郑建炘成立台湾人民抗日协会,2019年国台办政党局邀请爱国同心会、抗日协会人员赴厦门参加海峡论坛,规画以暴力恐吓推动「反送中」的民运人士,甚至发动抗议罢韩行动,调查局因此依违反《国安法》、《反渗透法》等罪嫌将周男等人送办。

北检认为,国安法规定不得为大陆地区、境外敌对势力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仅单纯加入组织并不在该法处罚范围内,认定萧勤3人行为不构成国安法;周庆峻因死亡,依法得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