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渗透法防大陆介入选举 2年只办2案
为选举而生的《反渗透法》,首度于今年11月26日举行的地方公职人员九合一选举被使用。图为2019年民团举布条及标语,批评「假反渗透,真搞东厂」。(本报资料照片)
北市内湖区清白里里长邱姓候选人涉嫌以陆制快筛剂贿选案,遭检察官首度依《反渗透法》起诉,由于这起贿选案是《反渗透法》施行迄今逾2年,首件起诉的案例,因而引发关注。目前检调仍针对北市某同乡会接受大陆某地区台办资金赞助特定政党竞选活动,依《反渗透法》搜证调查中。
《反渗透法》是民进党蔡英文政府声称为了防范中共介入、渗透台湾中央及地方选举,所推动的法制,并与「抓共谍」的《国家安全法》、《国家情报工作法》等合称为「国安六法」。早在2018年民进党立委就分别提出「中共代理人法案」、「境外势力影响透明法案」等法案版本,2019年整合为《反渗透法》,以规范「境外敌对势力」对台渗透干预选举。
蔡政府订定《反渗透法》,原本是因应2020年总统、副总统及立法委员选举,其主导推动立法期间,虽然各界质疑声浪不断,担心会影响正常、正当的两岸交流,甚至在陆台商唯恐会因此法被「抹红」,有触法风险、动辄得咎,但蔡政府仍坚持立法。
2019年12月27日,时任立法院院长苏嘉全邀集朝野党团协商《反渗透法》草案,但因朝野无共识,民进党立委以人数优势进行逐条表决。同年12月31日,国民党立委退席抗议,民进党立委强行三读通过《反渗透法》,该法并于2020年1月17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选举而生的《反渗透法》,终于在该法公告施行逾2年后,首度于今年11月26日举行的地方公职人员九合一选举被使用。目前检调已侦处2起《反渗透法》案件,1案已起诉,另1案则仍在侦办中。
其中,北市内湖区清白里长候选人邱姓女子与丈夫陈男,因获得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事务工作部无偿资助6000剂陆制快筛,发送选民涉及贿选。士林地检署依《反渗透法》、《选罢法》起诉2人,成为《反渗透法》首件起诉案例。
另北市某同乡会成员,疑接受大陆某地区台办资金,赞助某政党竞选活动,调查局首度依《反渗透法》向法院声请搜索票获准,涉案人亦因涉及该法遭检察官谕知交保,本案仍由台北地检署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