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渗透法只罚「5行为」 陆委会:只要没做「跟渗透源往来也没事」
▲陆委会副主委、发言人邱垂正说明「反渗透法草案」。(图/记者蔡绍坚摄)
「反渗透法草案」连日来受到许多质疑,被批评是「绿色恐怖」「恢复戒严」。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26日表示,反渗透法只规范影响选举、干预民主、妨碍社会秩序的范围,还必须有「渗透行为」加上「不法行为」才构成处罚要件,希望特定媒体、人士不要故意扭曲,制造社会纷争,「就算是跟渗透来源往来,只要没有不法行为,都不会受到影响。」
邱垂正在例行记者会上指出,「反渗透法草案」是在既有的法规基础上,做最小必要范围内的规范,以补充现行法规的适用对象、相关的行为样态,还有罚则规范的不足。
邱垂正解释,反渗透法的处罚,必须要有渗透行为,也就是「境外敌对势力」对于「在地协力者」有指示、委托、资助的作为;而只有渗透行为也不构成处罚要件,还必须涉及5种具体的不法行为,也就是「违法捐赠政治献金」「违法从事竞选活动」「违法进行游说」「妨害选举公投」以及「扰乱社会秩序集会游行」,这两个要件都达到了,才会进入司法程序,规范非常严谨、。
邱垂正强调,反渗透法不针对特定对象或身份,正常的两岸文化、宗教交流不会触法,台商、台干、台师、台生正常的经商工作、生活、就学都不会受到影响,希望特定媒体、人士不要故意扭曲、夸大渲染,制造社会纷争,「就算是跟渗透来源有往来,只要不涉及违法行为,都不会受到反渗透法的影响。」
▼要有「渗透作为」加上「不法行为」才构成反渗透法的处罚。(图/陆委会)
▼要有「渗透作为」加上「不法行为」才构成反渗透法的处罚。(图/陆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