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渗透法只罚「5行为」 陆委会:只要没做「跟渗透源往来也没事」

陆委会主委、发言人邱垂正说明「反渗透草案」。(图/记者蔡绍坚摄)

记者蔡绍坚/台北报导

「反渗透法草案」连日来受到许多质疑,被批评是「绿色恐怖」「恢复戒严」。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26日表示,反渗透法只规范影响选举、干预民主、妨碍社会秩序的范围,还必须有「渗透行为」加上「不法行为」才构成处罚要件,希望特定媒体人士不要故意扭曲,制造社会纷争,「就算是跟渗透来源往来,只要没有不法行为,都不会受到影响。」

邱垂正在例行记者会上指出,「反渗透法草案」是在既有的法规基础上,做最小必要范围内的规范,以补充现行法规的适用对象、相关的行为样态,还有罚则规范的不足。

邱垂正解释,反渗透法的处罚,必须要有渗透行为,也就是「境外敌对势力」对于「在地协力者」有指示、委托资助的作为;而只有渗透行为也不构成处罚要件,还必须涉及5种具体的不法行为,也就是「违法捐赠政治献金」「违法从事竞选活动」「违法进行游说」「妨害选举公投」以及「扰乱社会秩序集会游行」,这两个要件都达到了,才会进入司法程序,规范非常严谨、。

邱垂正强调,反渗透法不针对特定对象或身份,正常的两岸文化宗教交流不会触法台商台干台师台生正常的经商工作生活、就学都不会受到影响,希望特定媒体、人士不要故意扭曲、夸大渲染,制造社会纷争,「就算是跟渗透来源有往来,只要不涉及违法行为,都不会受到反渗透法的影响。」

▼要有「渗透作为」加上「不法行为」才构成反渗透法的处罚。(图/陆委会)

▼要有「渗透作为」加上「不法行为」才构成反渗透法的处罚。(图/陆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