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李宗瑞淫片 大学生、面摊老板也被逮
台北地检署侦办散布李宗瑞性爱影音和照片案,7日兵分多路逮捕11名网友,包括大学生、电脑工程师及面摊老板,全数列为被告,承办检察官下午将其中4人谕令2万元交保。
李宗瑞在8月23日投案后,相关的性爱影片及照片即在网路上失控似地流传,从最早的8G原始档到27G,甚至出现高达30G档,北检调查散布管道,上午指挥全国多个县市刑事警察大队,赴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县、台中市、彰化县、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县、花莲县等10多处搜索,共逮捕11名涉嫌散布性爱影片的网友。
11人在下午被移送北检复讯,承办检察官将11人全数列为刑法散布猥亵物罪或妨害秘密罪被告,其中有4名网友各以2万元交保。检警大动作侦办,警告意味浓厚,就是要网友别再转传不雅照。
检警发现,被告网友透过点对点(BT)、脸书附加档案和手机APP传送方式,涉嫌散布李宗瑞性爱影片和照片;办案人员指出,这些网友的背景相当多元,包括电脑工程师、大学生,甚至是面摊老板。
多名网友在侦讯时辩称只是利用BT下载,并未散布给其他人,强调自己并未违法,当警方询问被告是否知悉他们利用BT下载时,软体有即时上传的功能,被告才无话可说。
另有1名被告用手机传输软体传照片给朋友,今天也被警方逮捕,这名被告对于用APP传照片都能被警方锁定,侦讯时一直表示不可置信。检方表示,民众不要下载或上传相关影音,以免触法。
办案人员表示,BT、EMULE等下载软体均有上传功能,网友只要下载相关影片或照片,同时间档案上传、分享,即已触犯刑法第235条「散布猥亵物品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