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台泥低调码恐触法!别让自己卷入李宗瑞淫照案
捡尸淫魔李宗瑞涉嫌迷奸女子案,震撼台湾演艺圈。最近网路疯传疑似受害女子的淫照,iGoogle甚至出现「台泥低调码」。律师萧珮郁16日提醒网友,就算是散布「低调码」,只要载点确实连到性爱影片,还是有可能会触犯《刑法》第235条「散布、贩卖猥亵物品及制造持有罪」。
▲全民缉狼奖金20万,传李宗瑞曾现身台北。(图/东森新闻提供)
根据《刑法》明文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 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项之文字、图画、声音或影像之附着物及物品,不问属于犯人与否,没收之。 」
台大批踢踢实业坊(PTT.CC)15日也传出有乡民公开9张照片、1段13秒影片的消息,不过该讨论串已遭锁定,而网友散布照片的行为也已经明显违法。
至于公然在网路猜测女星名字的行为,会不会触法?萧珮郁律师认为,如果猜测相关案件状况时,符合「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 」的免责条件,就不会触犯「妨害名誉」的相关法条。
萧珮郁律师表示,如果在网路与公开场所断定说出女星名字,并指对方有涉入淫照案,例如「W女星就是某某某」的发言与留言内容出现,就会有触法可能。
李宗瑞偷拍案越滚越大,不雅照在网路上流传,甚至上了平面媒体,证物照片怎么会流出来?检方逐步追查,先是约谈李宗瑞前女友、小模Cora姊妹,也在她们住处搜到部分拷贝出来的光碟,接着就是媒体记者、平面记者及电子记者都遭到约谈,拥有光碟在手的警察也在追查范围内。如果查出是检警故意泄漏,将犯下泄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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