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漏水骂邻居混蛋 女子判赔5000元
台北市蔡姓女子因漏水问题,多次与住楼上的王姓男子发生争执,还骂他「混蛋」,王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判蔡女赔偿王男精神慰抚金5000元确定。
根据法院公布的判决书,王姓男子与蔡姓女子是楼上楼下邻居,王男主张蔡女自民国87年到99年间,因漏水问题多次按他家门铃,质问「你家漏水为何不赶快处理」,并辱骂他「混蛋」,王男认为名誉受损,提告求偿。
法院审理时,蔡姓女子主张自己是单纯女性,且生在有教养的家庭,不可能骂人混蛋。法官认为这种侮辱性言词,并非男性专属用语,在一般社会中,由女子说出也不违常情。
法院审理,认定蔡姓女子骂王「混蛋」是公然侮辱行为,足以减损王男在一般社会生活的评价。审酌蔡女因苦于漏水问题想找王男解决,失虑辱骂王姓男子,判她赔偿王男精神慰抚金5000元。全案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