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女邻居「羞羞脸」 男判拘役15天

东森新闻记者林澄洋高雄报导

高雄市一名洪姓男子去年6月与楼下徐姓邻居为摆放盆栽与停车问题而争吵,洪男恼羞成怒,以台语辱骂对方「你没有房子,租人家的房子,羞羞脸」,还朝对方以手指脸上比出「羞羞脸」的手势,被徐女状告法院法官公然侮辱罪判洪男拘役15天,得易科1万5千元罚金

▲徐女控邻居洪男公然侮辱。

被人骂「羞羞脸」,徐姓女子气愤,她表示,和洪姓男子口角原因就是公寓前摆放盆栽和停车的问题。去年6月,住在二楼的洪姓男子在公寓大门前以台语辱骂徐女没有房子、羞羞脸等,还用手指在脸上比划出羞羞脸的手势,担任文藻校友总会理事长的徐女咽不下这口气,决定对洪男提告。

洪男开庭时辩称只有争吵,并未口出秽言,也没比划任何手势,但二楼邻居庄姓女子到庭作证,当天曾全程目击;法官认为洪男的言行有轻蔑、侮辱之意,且又发生在公寓大门口,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洪男拘役15天,得以1万5千元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