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财法院认定金鱼抄袭 蒋友柏判赔65万元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2010年5月份蒋家后代蒋友柏经营橙果设计公司被控抄袭一个金鱼图案,并放在喜饼外盒上当作装饰声称原创者的陈玥呈一状告法院,当初蒋友柏大骂检察官文化流氓,最后智慧财产法院认定橙果设计公司有抄袭,并不当重制,判决公司罚款35万元,民事赔偿30万元,蒋友柏共须赔偿65万元。

▼蒋友柏的橙果设计公司替喜饼公司设计的金鱼图案,被法院判定抄袭。(图/取自网路)被指控抄袭的苏姓设计师,是原告陈玥呈的学姐。陈玥呈于2007年5月3日在台南技术大学毕展展出金鱼,2星期后在世贸再度展出,没想到同年底,丹比囍饼的外包装上就出现相似度极高的金鱼图案,当时陈玥呈连续提告三次,第三次检方才起诉。

蒋友柏当时亲上火线,批评「检察官根本就是文化流氓,如果台湾文创法是这样,文创产业怎样去发展?」甚至还反呛:「台湾的法律真烂,这个也是500万,所以我告他1000万,如果检察官在这上面判我是败诉的,证明,至少我所相信『行得正』这件事情,在台湾文创业是走不通的,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一审法官原本认定两者图案的确相似,但无法证明苏姓设计师看过原始创作,因此判决无罪;陈玥呈不死心告上智慧财产法院,法官认定确有抄袭,撤销无罪判决,判苏姓设计师3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另橙果设计公司擅自重制他人著作,罚款35万元,民事判赔30万元,也就是说蒋友柏要付出65万元。判决结果出炉,对照当时大声说要反控诬告求偿1000万元的蒋友柏,形成强烈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