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女恋上邻居「好老公」 修好水电台南玩到苗栗判赔6万

▲离婚黄女人夫郑男发展婚外情而被郑妻提告,台南地院判赔精神慰抚金6万元。(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离婚独居黄姓女子,常找郑姓人夫到家中帮修水电,却日久生情成婚外情,2人出游偷情谈话车上行车纪录器录下,郑妻发现向法院提出告诉,台南地院法官认为2人对话情节暧昧,还刻意隐瞒出游情事,认为2人已逾越一般朋友社交往来分寸,足以破坏郑男与妻子婚姻,判黄女须赔郑妻6万元精神慰抚金,不得上诉。

郑妻向法院提告指出她与丈夫结婚多年,子女都已成年,丈夫原本经营汽车修护事业,现已经退休,已离婚黄女约2、3年前搬到她家隔壁独居,黄女常借口找丈夫到家中帮忙修水电、装电灯或代收信件,黄女还对她的丈夫赞誉有加,说她的丈夫人真好,是好老公、好爸爸

郑妻说从2017年初起,她发现丈夫举动异,像以前不爱出门,如今却常出门,且都会刻意打扮一番,穿漂亮衣物才出门,她觉得颇为奇怪。她在2017年5月母亲节当天,下班后发现丈夫还没回家,即调阅丈夫车上行车记录器,竟发现丈夫当天开车载黄女到苗栗出游,行车记录器录到黄女下车时,特别交代要带走垃圾水瓶,避免被验出DNA。

郑妻从行车纪录器录音2人对话内容,觉得黄女与丈夫有异常交往,且黄女还向丈夫报备会有年轻男子送货到家中,还要丈夫不要吃醋,认为2人交往侵害其她的配偶权,而向黄女提出民事告诉求偿。

法官审理时,黄女否认与郑男有亲密交往关系,辩称是郑妻个性多疑,是为避免不必要误会与麻烦,才会告诉郑男,最好不要让郑妻知道他陪同一起外出散心之事。

法官勘验行车记录器所录内容,认定郑、黄2人对话情节暧昧,2人刻意隐瞒郑妻有关出游情事,显见郑、黄2人已逾越一般朋友社交往来分际,足以破坏郑妻与丈夫婚姻,法官考量双方社会经济地位条件,判黄女须赔偿郑妻6万元精神慰抚金。本案经台南地院简易庭上诉到地院民事庭,判决确定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