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3对女同婚全败诉! 北高行再驳回原告之诉

▲今天第三对女同宣判。(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2014年间30对同伴侣集体北市中正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遭拒,其中三对伴侣向北市政府提诉愿遭驳回,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女同志方敏糖糖以及梁宗慧、朱姵諠案都遭法官驳回诉求。针对第3对女同志婚姻平权平台总召吕欣洁与其配偶陈凌今上午宣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销原处分,但驳回原告之诉。

户政机关拒绝同性伴侣登记后,2014年8月1日伴侣盟协助其中3对同性伴侣进行司法诉讼,3个案件于2015年4月于北高行陆续开庭审理,同年8月伴侣盟律师团代理祁家威先生声请释宪,3个案子皆暂停诉讼,直到大法官今年5月间做出释字748号解释,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结婚违宪,北高行续行审理,备受瞩目。

上月27日第二对女同志梁宗慧、朱姵諠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法官认为,现行民法婚姻规定建构在「一男一女」以终生共同生活目的结合关系,在立法或修法前,行政机关并无办理同性结婚登记之法令依据,「2年内修法之义务」为立法机关权责,纵有立法漏洞,尚非司法机关之法院可得越权迳为填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