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抗告遭驳回 苏清泉:坚持提选举无效之诉
抗告证据不足遭驳回,苏清泉将提选举无效之诉。(本报资料照)
国民党籍屏东县长候选人苏清泉以1万多票差距败选后,向地院声请证据保全遭驳回又提抗告,高雄高分院13日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并裁定不得再抗告,对此,苏清泉表示,他不认同驳回理由但只能接受,现在把希望放在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之诉上。
苏清泉指出,高分院的驳回理由他不能认同,但法官已裁定不得再抗告,他也只能接受,现在就是把希望放在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之诉上,明年1月16日将开庭,希望司法可以还给大家一个选举真相。
至于验票部分,屏东地院8日以票数差距「未达千分之3的门槛」为由驳回,苏清泉说,该部分没有再提抗告,就是直接透过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之诉要求司法验票,他强调,现在是「对方验不起,不是我们输不起」,光明磊落、坦荡荡地验一验,对当选人说也是加分的,会更有正当性。
高雄高分院表示,相关选务资料已依选罢法第57条第6、8、9项规定,包封、签章并送至屏东县选委会保存地点存放,存放处所的出入口已上锁且施以封条、签名及押注日期,此经屏东县选委会函复在卷,而苏清泉强调监视录影画面有灭失、碍难使用或遭人变动现状的可能,也没有提出任何释明资料,难认有保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