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镇长遭提当选无效之诉 法院驳回原因曝

宜兰县罗东镇长吴秋龄(右)出席镇公所活动。(本报资料照片,宜兰县罗东镇公所提供/李忠一宜兰传真)

国民党籍罗东镇长吴秋龄前年竞选连任前,曾席开4桌邀请罗东镇家长会长联谊会成员参加餐会,还赠送红酒给与会成员,检方认为吴违反《选罢法》提当选无效之诉,台湾高等院认为,无法证明有贿选行为,驳回检方上诉,全案确定。

高院审理后认为,该餐会费用虽以采购案之经费予以核销,然此仅为罗东镇公所关于系争采购案之核销程序是否合法之问题,与吴女是否系基于行贿之犯意宴请上开联谊会成员及国中小学校长等人,系属二事,尚无从凭此迳认她有贿选行为。

高院指出,餐会之邀约对象,并未限定具有选举投票权人之资格;且依餐会在场证人之证述,无法证明吴女在餐会过程中,有亲自或透过友人向与会者拜票及发表寻求支持她在选举连任罗东镇长之言论。

高院表示,依设籍于罗东镇之与会者即对罗东镇镇长有投票权之证人证词,可知其等均不知餐会之费用由何人支出、红酒为何人赠送,并未联想与选举有关,自难认吴女有何就餐会具投票权之与会者,约定为投票权之一定行使,而以系争餐会及系争红酒对与会者进行贿赂之行求或期约等行为。

高院认为,检方未能举证证明吴女涉有违反选罢法第99条第1项所定之贿选行为,请求判决吴女在2022年宜兰县罗东镇第19届镇长选举选举之当选无效,为无理由,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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