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欲投资北市双子星开发案遭经济部驳回 提告仍败诉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本报资料照片

2019年香港南海公司投资申请到台北市参与西区门户开发案,也就是双子星开发案,但经济部以国家安全为理由不予核准申请,该公司提行政诉讼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经济部处分认事用法并无违误,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可上诉。

香港南海公司与马来西亚商马顿公司共同参与台北市政府主办的双子星开发案,2018年12月28日取得最优申请人资格,公司依外国人投资条例规定,2019年1月25日向经济部申请核准,在台湾成立10亿元资本额的台湾南海公司。

后来经济部投审会会商、综整各有关机关所提意见后,认为南海控股公司以大陆内地为其注册国家,该集团与大陆市场渊源及关联极深,易受大陆政策影响,该投资对国家安全有不利影响,决议不予核准系争投资之申请。

南海公司不服提告请求撤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香港南海公司作为投资申请人之一,其因内部100%持股之母公司南海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人事组织,股权质押予大陆地区人民对其营运有实质影响力之中国数码公司,易受中共政权政策影响等。

合议庭认为,该投资案有可能使大陆地区中共政权或人民有经由香港南海公司掌控或影响台湾南海公司在系争开发案营运,且该开发案为国家重大公共建设,经济部认定该投资对国家安全有不利影响,决议不予核准并无违误,驳回其诉讼。